新闻视角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视角  
特种树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1.项目简介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树脂技术改造项目位于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院内,项目总投资738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利用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现有预留设备位置和厂区内原有预留地(部分工序依托现有装置改造),进行本次技术改造项目,达到2万吨/年特种树脂产能增量的扩建要求。

2.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①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有粉尘、甲苯、甲醇以及氯乙烯等,这些污染物将随大气扩散到厂址周围的环境空气中,从而可能对大气产生影响。正常工况项目排放的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评价区以及各评价点的大气环境质量符合大气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

②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按区域类别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因污水渗漏对周围地下水产生不良影响,项目建设对地下水环境影响较小。

③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投产后,噪声源对厂界的贡献值满足相关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运行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④固废影响分析

产生的固体废物通过综合利用和外委处置的方式进行处理/处置,没有外排环境,对环境影响较小。

⑤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项目通过采取风险防范措施,降低最大可信事故发生概率;采取风险减缓措施和建立有效应急系统,降低事故风险影响,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低于行业风险统计值,环境风险处于可接受水平。

3.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①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氯乙烯不凝气体采用变压吸附技术处理,其处理效率达99%,经20m高排气筒排放;聚氯乙烯干燥系统采用喷雾干燥塔,喷雾干燥塔自带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99%,除尘后的尾气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粉碎废气经选粉机气固分离后,进入布袋收尘器,布袋收尘器收集效率为99%,收粉后的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成品送料仓仓顶逸气口设置单机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为99%,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成品包装过程中在包装袋口会产生一定量粉尘,将含尘废气收集后送入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除尘效率为99%,处理后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

②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95)三级标准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要求后,一起排入开发区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消防废水、初期雨水、事故水分期送至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的污水可得到妥善处置,不会对区域水环境造成影响。

③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主要设备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处理。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对当地声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处理站处理冲釜废水絮凝沉淀后产生的滤饼,经干燥处理后作为次等聚氯乙烯产品出售。PVC干燥、粉碎过程中产生废渣,作为聚氯乙烯产品出售;转化器废触媒以及吸附了汞的活性炭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均有合适的堆放场所及适宜的处置方式,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特种树脂技术改造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总体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对污染物采取了合理、有效的治理措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不会改变周围地区当前的大气、水、声环境质量的现有功能;项目采取合理有效的生态恢复,可有效地改善生态环境;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可以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因此,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是可行的。

5.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报告书电子版。联系人:曹贺鸣,联系电话:0315-8505975

6.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曹贺鸣

联系电话:0315-8505975

通讯地址:河北省唐山市南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及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区域的居民,公众对本工程建设所涉及环境问题的意见包括:对项目选址是否认可;该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及应进一步采取的环保措施等公众所关心的问题,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8.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写信、传真等形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9.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

2017523201766

 
唐山三友氯碱有限责任公司 版权所有
地 址: 河北唐山南堡开发区
电话:0315-8505913 传真:0315-8505000 冀ICP备06002162号-1

冀公网安备 13020902000126号